英国“脱欧”再度生变?至少,欧盟法院给了英国民众“反悔”的机会。
据海外媒体报道,欧盟法院在当地时间12月10日做出裁决,英国政府可在不征求其他欧盟成员国意见的情况下,单方面撤销退出欧盟的决定。在明年3月29日正式脱离欧盟之前,英国可以随时撤销《里斯本条约》第50条。由此看来,在无协议脱欧和接受目前的脱欧协议之外,英国民众手里出现了另一种选项。其实,早在12月4日欧盟法院的法律顾问建议,在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逆转整个脱欧的过程。
据悉,第50条是《里斯本条约》的一部分,2009年由所有欧盟成员国签署成法律,提供成员国脱离欧盟的正式机制。条约重点是成员国一旦启动第50条,有脱欧意向的成员国需要与欧盟进行为期两年的协商;如果没达成一致协议,只有全部成员同意才能延长协商时间,否则将在通知后两年内直接退出欧盟。
值得注意的是,做出这一裁决的日期,正好是英国议会即将就英国首相特蕾莎·梅与欧盟达成的“脱欧协议”进行投票的前一天。就在10日欧股交易时段,市场一度传出特蕾莎·梅已经召集了高级助手会议,将决定是否推迟脱欧投票的决定。随后市场传出多种版本的消息,其中英国首相发言人表示,英国议会就脱欧协议的投票仍将在原定时间进行。
目前,特蕾莎·梅还在做最后的努力。她曾警告党内议员,如果不支持她的脱欧协议,他们可能就要将唐宁街10号的钥匙转交给工党领袖科尔宾,或者是任由英国永远留在欧盟。
有分析人士表示,欧盟法院的决定也增加了反对脱欧阵营的希望,让二次公投成为可能。有海外媒体透露,英国政府的另一个选择就是进行二次脱欧公投。第二次公投可能会有两个版本,其一是在特蕾莎·梅的脱欧协议和留在欧盟两者间进行选择。另一个版本则是选择留在欧盟或者是离开欧盟,同时参与公投的英国公民还需要决定他们更倾向于现有的脱欧协议还是基于世贸组织条款的无协议脱欧。